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活动,包括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人才寻访服务等。
人力资源效劳许可证的处理流程:受理:对请求组织提交的资料,即时审理。检查:对申报资料完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请求之日起20日内检查结束。对供给资料不齐备的,随时奉告请求组织予以补正。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工作设备、工作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